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
院属各单位(部门):
春季天气干燥,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。近期,各地相继发生多起校园火灾事故,值得警示。2月19日,江西某学院一间女生宿舍突发火灾,起火原因系变电阀电路老化引起;2月25日,安徽省某高校宿舍楼起火,现场浓烟滚滚;2月27日,贵阳市某师范学院女生宿舍楼一间寝室突然起火,经过10分钟的扑救,起火宿舍内的明火基本被扑灭;3月2日,北京某大学学生公寓发生火灾,一间宿舍被大火烧得面目全非,未有学生伤亡。
以上事故虽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,但具有较大危害性,引发社会关注,给校园安全敲响了警钟。目前,学院正处于疫情防控全闭环管理,师生在校工作生活时间长,用火用电负荷大,加上天气因素,校园消防安全风险凸显,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给教学科研及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巨大的冲击。为切实做好近期学校消防安全工作,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推进,根据河北省教育厅《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冀教安〔2022〕9号)精神,现就开展校园消防检查、做好校园消防安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压实安全工作政治责任,守住消防安全底线
2022年是政治大年、也是安全大年,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大、意义特殊。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,一旦发生火灾事故,极易造成群体性伤亡。各单位(部门)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,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,统筹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等工作。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,召开专题会议,全面开展形势研判、风险评估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改,建立消防安全风险清单,确保底数清晰、责任明确、取得实效。
二、加强消防安全常态检查,坚决消除消防安全隐患
各单位(部门)应对所辖区域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,聚焦教室、宿舍、封闭的临时居住场所、隔离室、餐厅、实验(训)室、仓库、物品储藏室、配电室、控制室、锅炉房、图书馆、档案室、体育场馆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。
各系(院):对所属学生公寓进行持续排查,严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、私拉乱接电线、宿舍用火、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行为,一经发现立即清理。
管理部门、直属机构:对所属办公区开展常态化检查,注意纸质文件不要遮蔽电器设备的散热口,不要通宵给手机等电子产品充电,不在通道堆放杂物,不在办公室储存易燃易爆品,电瓶不在室内充电,下班时记得切断电源。
安全工作处:检查消防设施情况。查看人员密集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应急照明装置、防火门、消火栓、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。检查消防安全通道和救援通道情况,对疏散逃生指示标志缺失或损坏,消防救援通道被车辆或其他物体占用等情况进行整改治理。
教务处:按照实验(训)室安全规范要求,组织相关单位对实验(训)室开展检查,排除实验(训)室及实验活动中的消防安全隐患,避免发生实验(训)室消防事故。
后勤管理处、学生处、信息管理中心:针对电气线路、燃气管道、燃气器具、压力容器、特种设备开展常态检查,并按照检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,消除隐患。对动用明火的单位和储存大量可燃物、易燃物、危险品的单位开展无死角摸排,切实消除隐患。对建筑物内堆放杂物阻塞消防疏散逃生通道、锁闭安全出口等影响安全疏散逃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清理。
三、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教育,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
以《消防安全四懂四会》为主要内容,开展宣传活动,充分利用主题班会、工作例会、宣传橱窗、宣传资料、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,形成良好的舆论宣传环境。四懂: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,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,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,懂得逃生的方法。四会:会使用消防器材,会报火警,会扑救初起火灾,会组织疏散逃生。
关注“全民消防学习平台”组织师生开展消防知识学习。平台中包含了电气火灾、学校、商场、医院、公共娱乐场所、高层建筑等和我们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。(去年已组织师生完成注册)
四、完善安全工作档案建设,健全消防检查整改台帐
即日起至4月10前,各单位要迅速启动并完成校园消防安全排查工作,并全面落实“谁排查、谁签字、谁负责”和台账管理。没有建立消防安全风险清单的,视为未组织排查工作;单位组织的排查建立检查台帐,“双控”网格员日常检查结果通过“象牙塔高校版”APP或学院“双控”管理平台进行网格巡查上报(未在校教职工可委托在校职工代为检查),各单位“双控”平台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巡查上报情况,作为检查台帐。因排查不认真、不到位,消防隐患应发现而未发现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,排查签字人负直接责任。
各单位(部门)要对日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全部纳入台账管理,能立行立改的要及时进行整改,销号“清零”;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,及时报告业务主管单位(部门),同时明确隐患防控责任人,采取管控措施,防止隐患问题继续恶化,坚决避免发生火灾事故。
国际交通学院、现代服务系(康旅产业学院)结合校区实际,参照本通知制定校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。未纳入“双控”管理平台的单位请填写《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》,一份提交安全工作处,一份作为本单位(部门)风险隐患管理台账留存。
安全工作处
2022年3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