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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
发布时间:2026-04-13    浏览次数:0

各单位(部门):

近期全国及我市高校接连发生多起宿舍火灾事故,教训深刻。为深刻吸取教训,坚决防范事故,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:

一、提高思想认识,压实安全责任

各单位(部门)须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复杂性、严峻性,坚决贯彻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和“三管三必须”原则。各单位(部门)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,须进行再部署、再检查,确保责任到岗、措施到人。

二、聚焦重点领域,深入排查整治

各单位(部门)要及时开展专项排查整治,覆盖宿舍、教室、实验(训)室、食堂、配电间及疏散通道等所有重点部位,着力整治以下突出问题:严查在宿舍、楼道等处的违规吸烟、遗留火种行为;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或存放大功率电器、伪劣电器,对存在鼓包、漏液、过热等异常的电池产品立即处理;全面清理宿舍、楼道、阳台等处堆放的纸箱、书籍等易燃可燃杂物,确保生命通道绝对畅通,严禁在配电设备周围堆放可燃物;严格用电安全管理,严查私拉乱接电线、“空载充电”、人走未断电等行为,并检查相关线路设施是否存在隐患。

三、健全管理机制,强化日常防范

各单位(部门)要构建“排查-整改-销号”闭环管理机制,强化日常巡查,保障消防通道畅通,严禁任何占用、堵塞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行为;要着力提升应急处突能力,并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,切实提升师生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。

四、加强宣传教育,提升消防素养

各单位(部门)要及时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。要利用多种渠道开展警示教育,通报事故案例,深入剖析违规用电、锂电池安全风险等的现实危害,提升师生防范意识;重点强调宿舍内“严禁吸烟、严禁明火、严禁私拉电线、严禁使用违规电器”等要求,特别告知师生为手机、充电宝等含锂电池设备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并避免过充;要普及火灾应急知识,广泛宣传正确报警、初期灭火及火场逃生知识,教育引导师生遇火情时保持冷静,科学处置,迅速撤离并报警。


安全工作处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026年4月13日